陈鹏年

(1663—1723)清湖南湘潭人,字北溟,又字沧洲。康熙三十年进士,授浙江西安知县。历浙江西安、江南山阳知县,累擢为江宁知府。四十四年,圣祖南巡时,总督阿山欲加赋为供应之用,鹏年力持不可而止。事后,被借故诬劾下狱,江宁人为之罢市,终仍夺官。后再起为苏州知府,官至河道总督,卒于任。卒谥恪勤。有《道荣堂文集》、《喝月词》、《历仕政略》、《河工条约》等。 陈鹏年的诗文(22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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松明孝妇两臂枯,刀痕溅血双模糊。一救阿翁一奠夫,肌肤刲尽形容癯。

翁病不廖夫不起,儿命虽存顷刻耳。捐躯不得且割身,以盏羹汤尽生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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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正炎热,山寒不可胜。好将双赤脚,去踏万年冰。

虎石阶前伏,龙云钵底兴。欲随飞锡住,松雪路层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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杰阁俯城阴,阑干每一临。曲阿秦郡县,北府宋园林。

山色分吴楚,江流自古今。春风满天地,无限望乡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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揽镜叹畴昔,我生良不辰。遭逢承平世,罪戾盖有因。

束躬待斧钺,奄忽弥十旬。天怒谅可回,恩波浩无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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穷冬在深谷,寂寞怀友生。岂期江上帆,遂此山中行。

山中何所有?浊酒陈粝羹。同心四五人,怀抱各相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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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瓮城边路,金焦江上山。蛟螭蟠地轴,豺虎踞天关。

皎日群阴散,春风十亩闲。烟云俨图画,蜡屐好跻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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